上海的各因特网接入服务单位:
本公司接到上海通信管理局的通知:为进一步加强网站备案管理,提升网站备案主体信息准确率,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将从2015年7月1 日起对备案信息核验工作作以下调整:
1、各网站主办者提交证件需原件进行扫描。【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为准;执照复印件彩色扫描与拍照形式提供的都不行】
2、企业主体登记网站备案时,网站主体负责人需与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法人代表一致。【主体负责人必须法人,网站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】
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工信部互联网备案要求,加强备案主体信息核验,确保有关信息真实有效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奇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2015年6月16日